文件名稱 | 紫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紫陽縣通村客運經營補助管理辦法(試行)》通知 | ||
索引號 | zyxzfzyxzfbgs/2020-0688 | 公開目錄: | 規(guī)范性文件 |
公開責任部門 | 紫陽縣政府辦公室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紫政辦發(fā)〔2019〕78號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5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開日期: | 2019年08月17日 |
內容概述 | 為促進紫陽縣通村客運發(fā)展,改善農村群眾出行條件,確保通村客運保持穩(wěn)定,確保線路不斷、車輛不停、安全水平和服務質量不降低、農民群眾出行不受影響,進一步規(guī)范通村客運車輛政策性經營補助工作,明確管理職責、規(guī)范運行程序、強化監(jiān)督約束機制,確保補助資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制村通客車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辦〔2018〕10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
紫規(guī)〔2019〕006-縣政辦006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
《紫陽縣通村客運經營補助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紫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紫陽縣通村客運發(fā)展,改善農村群眾出行條件,確保通村客運保持穩(wěn)定,確保線路不斷、車輛不停、安全水平和服務質量不降低、農民群眾出行不受影響,進一步規(guī)范通村客運車輛政策性經營補助工作,明確管理職責、規(guī)范運行程序、強化監(jiān)督約束機制,確保補助資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制村通客車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辦〔2018〕10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通村客運營運補貼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突出重點、因地制宜、以補促發(fā)”原則,通過補貼調節(jié)作用,調動通村客運經營者積極性,服務廣大農村居民。
本辦法所稱通村客運經營補助資金是指從本級財政中安排專項資金對通村客車經營補助的資金。
縣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通村客運經營補助工作;縣財政、審計部門負責監(jiān)督本縣通村客運經營補助資金的使用。
通村客運線路的審批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會同應急管理、交警等相關部門進行實地查看后予以確定,達到通村客運車輛通行條件的準予投放車輛。
第二章 補助對象、范圍、條件和標準
第六條 通村客運經營補助發(fā)放對象為2019年6月后依法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經營線路起訖點為紫陽縣境內行政村至行政村、行政村至鎮(zhèn)的新增通村客運車輛。
第七條 通村客運經營補助包含以下內容:
(一)車輛定額補助:指對通村客運車輛購買時車輛購置稅、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安裝等相關費用的一次性補助。
(二)車輛運行補助:指每年對通村客運車輛在運營期間購買的保險,日常運行中發(fā)生的車輛二級維護、年度審驗、燃油及車載定位設備流量使用費。
(三)公司經營補助:指對通村客運車輛所屬駕駛員每月經營補助。
第八條 享受經營補助的通村客運車輛必須是按照許可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且經營模式、班次時間已向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報備并公示。
第九條 通村客運經營補助標準
車輛定額補助標準(購車時一次性補貼)
車輛購置稅及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安裝3500元每車。
車輛運行補助標準(每年度18900元,其中含車輛保險8220元每年,車輛二級維護1200元每年,年度審驗600元每年,車載定位裝置流量費1680元每年,燃油補貼:7200元每年)
(三)公司經營補助標準(每年度12000元)
駕駛員崗位補助:12000元/年。
上述三項合計每車補助金額34400元,按照政府引導,企業(yè)自主經營原則,結合我縣財政收入實際情況,實行單車定額補助,每車每年補助2萬元。
營運里程、時間班次以客運公司上報,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核定、公示的為準。
第三章 補助資金申請、核算和發(fā)放
第十條 享受通村客運經營補助的車輛必須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的條件,由公司按年度申請、核算和發(fā)放。
第十一條 通村客運經營補助由車輛所屬客運公司于次年1月15日之前向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第十二條 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紫陽縣通村客運車輛經營補助考核細則》《紫陽縣農村客運公司經營補助考核細則》對車輛及公司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實行量化打分,總分100分,以每車2萬元補助為基數對應考核分值進行考核,單車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不予發(fā)放經營補助。
第十三條 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紫陽縣通村客運車輛經營補助考核細則》《紫陽縣通村客運公司經營補助考核細則》嚴格補助資金考核發(fā)放。
第十四條 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考核結果會同縣財政、審計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縣交通運輸局下?lián)苜Y金并兌現每年度補助資金。
第四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五條 通村客運經營補助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縣交通運輸、財政、審計部門應加強通村客運經營補助資金發(fā)放的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補助資金的兌付程序執(zhí)行情況;
(二)通村客運車輛經營手續(xù)是否合法齊全。
(三)補助標準是否執(zhí)行到位。
(四)各項補助發(fā)放的依據是否屬實,數據是否真實。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試行)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試行)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附件:1.紫陽縣通村客運公司經營補助考核細則
2.紫陽縣通村客運車輛經營補助考核細則